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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关于2020年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配置合理性,按照《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开展2020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为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清查目标

(一)通过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签相符,确保账务真实、准确、可靠,从而全面准确的掌握各类资产的价值、数量、结构、分布和使用状况等,为学校提供决策支持。

(二)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规范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改、查改结合,从而加强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清查范围

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各部门所管理的全部资产。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111日前)

完成资产管理员线上+线下培训,完善资产管理平台数据。部门对其管理的资产做好资产调拨、账核实、保管人、存放地等信息的变更工作

(二)部门清查阶段112--119日)

各部门根据资产平台的数据,对部门管理使用的全部资产进行逐一核对(明确存放地点、管理人员、标签粘贴),完成《部门资产清查情况表》于1110日前交国有资产管理处(明德楼515),为下一步学校清查做准备。

(三)学校清查阶段1111--1120日)

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成立学校2020年国有资产清查组,根据资产清单(1110日学校资产平台导出数据为基准)对部门资产进行清查。

(四)反馈落实阶段1123--1127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资产清查情况汇总并反馈,各部门根据反馈情况进行落实。

(五)总结阶段1128--1130日)

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资产清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领导,按照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部署,部门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资产清查负责人,成立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小组,1110日前完成《部门资产清查情况表》,如实反映本部门占有和使用的资产状况。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工作,安排部门资产管理人员配合学校清查组的工作。

(三)严肃纪律。在清查过程中,填报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虚报,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点完成工作。

五、联系方式

地址:明德楼515513办公室。电话:8385621083858182

联系人:李老师   QQ群:60148867(江苏财院资产管理交流)。

附件1:《部门资产清查情况表》

附件2《关于成立2020年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
1029

附件:部门资产清查情况表.xlsx

关于成立2020年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