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立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观念。损坏、破坏的资产不能自行处置,必须先通知国资处再进行资产处置。比如购置新空调时,旧空调不能折抵安装费,需要先通知国资处再联系总务处运到国资处的仓库。
二、调动、退休时进行资产交接。教职工调离学校前,由个人保管、使用的资产需要与资产管理员做好交接,待名下无任何资产后国资处才能盖章。退休教职工亦是如此,提醒个人保管的笔记本电脑等资产应移交给国资处。
三、二级学院、处室的资产拆分处理。遇到此情况更需要对资产进行大盘点,遇到资产多、情况复杂时,建议国资处和双方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员)集中开会讨论。
四、资产码规范。资产入库后第一时间将资产条形码贴在对应的资产上,若后期发现资产码遗失,及时联系国资处补打并张贴。
五、存放地点调整。及时在系统内改变资产存放地、保管人等信息,确保调整后的存放地与系统一致,注意不要遗忘空调(调拨或者移机)。
六、资产调拨。要先和资产接收方确认资产的类别、数量、型号等信息后,再从系统内发起调拨流程,并通知国资处。
七、资产处置申请。等待国资处通知后才能在系统内发起资产处置(报废)流程。
八、资产移交。资产移交至国资处需有资产明细表,将移交人、移交时间、资产数量写明并标注是否有实物,移交后需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并在系统及时调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