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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公用房清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
为强化我校公用房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也为“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的推进做好准备,学校对各部门管理使用公用房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清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院(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使用或负责管理的全部公用房。
二、清查内容
本次清查统计工作主要解决公用房使用中的问题并摸清公用房详细信息。
(一)重点问题排查
1. 办公用房:擅自违规侵占;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或破坏房屋设施导致房屋存在安全隐患;
2. 辅助用房: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接待室、贵宾室、活动室、休息室、档案室、资料室、储藏室、仓库、库房、文印室、材料库、等辅助用房或以此名义设立的非工作人员办公室。
3. 教务处负责管理的教学楼及实训用房: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公共教学楼房间功能的问题;擅自占用公共教学楼房间的问题;
4. 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的相关用房: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学生公寓房间功能问题;
5. 后勤服务用房:是否存在违规使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浴池、仓库等。
(二)掌握本部门公用房详细情况
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全面、动态掌握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公用房详细信息,未经学校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用房变相出租出借给校内外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9日)
按照学校要求,各部门对公用房屋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1. 闲置公用房应上交学校统一调配使用。
2. 各部门对使用及负责管理的公用房进行全面排查,填写《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用房清查统计表》(附件一)。
3. 在自查阶段存在问题的部门要撰写公用房屋专项清理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部门公用房屋使用的现状、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具体整改措施等。未发现问题的部门需零报告。
4. 各部门对于非校内机构使用的公用房,需要提供审批、协议等相关材料。
5. 2024年4月29日下班前,各单位须将《《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用房清查统计表》及自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jscjgzc@126.com邮箱。
(二)核查阶段(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27日)
学校将组织专人对各单位的辅助用房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违规使用情况或未经审批使用的辅助用房,学校将无条件收回,另行调配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本次核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责任,细致开展工作,对本单位的公用房屋使用情况进行逐一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清理整改,对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原因。
(二)确保质量,实事求是。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逐项清查,不留死角,真实反映存在的问题,不得虚报瞒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对各部门自查结果进行核查,各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及时整改。
五、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明德楼515)李老师、张老师83856210
附件一:《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公用房清查统计表》2024.xlsx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