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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苏财院〔2022〕124号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20〕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与监督,提高经营性资产使用效益。经研究,决定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及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学校校长
副主任: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纪委办、教务处、财务处、审计处、合作交流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创新创业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30日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