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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资〔2023〕54)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学校今年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学校制定了《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见附件一),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严格规范、注重实效原则,通过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了解各部门资产管理效率和管理目标实现程度,查找管理漏洞,剖析问题原因,增强资产管理针对性,推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提升管理水平和效能,实现资产有效使用。
二、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基本内容
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分解各部门工作任务,各部门及时报送佐证材料,参照绩效评价指标开展资产管理绩效自我评价,国资处牵头撰写自评报告。经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组会议通过报告后,报分管校长审批,按时行文上报省教育厅。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评价年度:
2022年度,部门报送材料的发生时间在2022年。
(二)资料报送
1.报送方式
2.报送时间
2023年6月10日前
3.联系方式
地址:明德楼515、513办公室。电话:83856210、83858182。
联系人:李老师张老师 QQ群:60148867(财院资产管理群)。
特此通知!
附件一:
附件二: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