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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工作监管机制
苏财院〔2019〕32号
1、为了规范我校招投标工作行为,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学校利益及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要求实行我校招投标内部监督管理。
2、学校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在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管理、指导下规范有序地开展学校招投标工作。
3、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根据项目类型将招投标分为:工程项目组、采购项目组,落实招投标项目组长,并且对招投标项目组长进行监督。
4、招投标项目组长对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代理)起草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5、开标、评标现场实行全程监控并录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通过现场录像实时监督开标、评标情况。
6、学校纪委随时调看任何一个项目的开标、评标现场录像。
7、招标文件中公布监督电话,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质疑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答疑。
8、学校招投标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及群众的广泛监督,对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可以向学校纪委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投诉。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