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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服务承诺
承诺内容:“规范、务实、廉洁、高效”
规范: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办事流程,落实岗位责任 制,做到国资各项管理依法、依规、有序、规范。
务实:围绕学校发展,脚踏实地,勇当公仆,增强为师生服务意识;把工作做在前面,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热情、礼貌、快捷为师生服务、跑好路、做好事。
廉洁:坚持廉洁勤政,不以权谋私,不推诿扯皮,要求各位干部及职工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高效:简化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机制,推行首问负责制与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效率。
师生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即组织调查,在2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说明情况,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予以解决。
资产管理:新购设备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当场办理入库手续;需要调拨的设备在申请提交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拨手续;需报废设备,在报废申请单提交后,7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鉴定。学校处置权限内的,在学校会议通过后予以处置,学校处置权限以外的,及时上报省厅,在批复后进行处置。
首问负责制:在有人来访、询问问题时,无论是有关业务还是投诉方面的,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来访人提出的问题或者要求,不管是否在自己的职责权限内,都要给予满意的答复。若非本职责权限但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应工作人员处,让来访群众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