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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教财﹝2016﹞4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将于上半年对我校进行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检查。为了保证迎评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并取得好的评价等级,现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机构
为加强和推进学校迎接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特成立“迎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 长:程淮中
副组长:蒋超五、戴光顺(常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管炳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执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整理收集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资料,完成迎接考核评价相关工作。
二、考核范围
学院所有部门
三、考核评价工作内容
(一)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重点考核学校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规定、账册、账实等基础性工作:
1、按照《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设立国有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2、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
3、各类资产账册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4、资产统计报告准确、及时、完整。
(二)国有资产过程管理:重点考核学校各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变动、处置等情况,
1、资产配置:编制资产配置年度计划并按下达的预算计划执行;资产配置科学合理并符合有关要求;大型仪器设备配置经过专家论证并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资产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等。
2、自用管理:建立国有资产采购、验收、登记、入库、领用、保管、维护、核销等日常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实物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并制订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3、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管理:高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并按规定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4、资产处置管理:对拟处置资产经过论证、评估、技术鉴定等相关程序,对按规定需要报批的国有资产,一定要按规定程序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三)信息化管理主要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学校各单位使用“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情况:
1、系统的建立和使用。系统完成初始化,基础信息录入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系统运行正常并配备专用设备和设施。
2、信息化管理。对本单位资产的现状以及配置、占用、使用、处置等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更新数据;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符合规范;各级各类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明确;资产信息系统在本单位资产管理中发挥平台功能。
(四)资产绩效管理:重点考核各单位各类设备和实验室的使用和开放共享程度,尤其是通用性强的仪器设备和大型仪器设备面向校内外开放共享及使用情况。
四、考核评价工作安排
2016年3月
准备阶段。校内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迎评工作计划。
2016年4月初
邀请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设计单位,对学院各单位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强化培训。
2016年4月
自查自评阶段。校内各单位账实核对。
各单位根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自查自评。
2016年4月18日前
在自查自评基础上,形成下列书面材料及PDF文件,完成材料上报工作。
1、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2、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自查自评的工作报告;
3、国有资产管理考核评价自查自评表;
4、PDF文件格式的支撑材料。
2016年5月-6月
考核评价专家组进校,接受省教育厅检查组评价阶段
五、国有资产管理评价工作要求
开展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工作,是省教育厅在新时期加强高校资产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落实各二级院系资产管理员参与本项迎考工作,确保迎考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国有资产管理处要严格按照考核评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并确保所提供的考核评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日常工作中有关部门及其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迎考工作成绩与相关部门年度考核挂钩。迎考工作办公室要在统筹全校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