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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和内容》(暂行)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和内容》(暂行)

1、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HSAM)”的业务学习培训,熟悉系统的基本构架情况,熟练掌握系统的网上业务办理流程和操作应用技能。

2、各院(系)、处(室)国有资产管理员在部门资产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日常的固定资产管理、调配、监管等工作,同时接受学院资产管理部门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指导。

3、根据本部门所购置的设备与固定资产入库单,资产管理员负责建立部门内部的固定资产明细帐册,有效的做好管理、调配、监管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工作,负责部门内部的资产清查核对,做到部门的资产数据详实、准确、完整,做到资产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4、负责定期(每学期或每年)与国资处进行资产核对,定期检查本部门的资产账目,并与资产使用人进行实物核对,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保管谁负责,使每一个资产使用人,保管人都有一种自我管理意识,做好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加强每个人的资产保护意识,降低资产的损坏率,提高资产的使用率,有效的防止国有资产无故流失,随时掌握本部门内的固定资产的资产使用情况,调配变动情况。

5、各院(系)、处(室)间的资产调配与变动,必须由接收部门和调出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参加,经本部门领导同意,方可办理资产变动相关手续,并及时调整本部门变动后的资产账目数据,同时须在三日内将变动的资产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国资处,以便于国资处及时做好账目数据调整工作。

6、负责本部门的资产安全与完整,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负责本部门的资产使用、调配、调拨、处置等工作,做好监控与管理,及时办理资产变动、调拨、处置的相关手续,当部门内部人员发生岗位变动、调出或退休时,应督促并协助其相关人员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7、如发现利用学校资产谋取部门或个人利益,或擅自转移.转让.处置国有固定资产的,资产管理员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与资产管理部门,同时加以制止,避免给学院造成更大的损失。

8、各院(系)、处(室)资产管理员应对本部门的资产(设备)有关技术数据、图纸、使用说明,保修卡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存档妥善保管,便于日后对资产(设备)进行维修、更换时提供详实准确的文字依据。

9、各系部、处室资产管理员应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业务学习,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业务办理流程,做好内部资产管理工作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及时与国资处沟通有关情况,积极配合并做好有关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